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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持续擦亮“信用辽宁”的金字招牌

本报讯记者胡婷婷报道政务诚信是筑牢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,对于提升政府公信力、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我省将整治政府失信行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,常态化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,连续5年开展“屡禁不止、屡罚不改”严重失信行为治理,及时纠正政府机构失信行为。构建信用治理新格局,充分发挥政法委、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作用,将有关拖欠民营企业在执案件纳入全省营商环境“万件清理”范围,逐案督办。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,建立12345热线常态化通报机制,对相关政府失信问题持续跟踪、督促整改。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,全力完成新一轮清欠工作任务。

建立健全统一规范、协同共享、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,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。畅通办理渠道,升级“信用中国(辽宁)”网站信用修复板块的功能,公示修复流程及政策法规依据,提升政策咨询和诉求办理效能,今年以来,依托“信用中国(辽宁)”网站办理信用修复件数增长24.8%。强化互联互通,推动与市场监管部门修复数据实时共享、结果互认,加强税务、人社等领域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对接,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推动“两书同达”机制落地显效,将信用修复关口前移,推动各地和省(中)直有关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,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,自去年7月实施此项制度以来,全省办理“两书同达”已接近1.7万件。

规范信用约束措施,对守信者“无事不扰”,对失信者“利剑高悬”。实行目录管理,印发辽宁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,结合我省地方信用立法,在国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7个方面惩戒措施,提升信用约束监管透明度和公信力。打好惩戒组合拳,印发辽宁省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细则,对严重失信主体在优惠政策申请、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实施限制措施,增加其失信成本,今年以来,累计对68家欠薪企业实施联合惩戒,并为3家清偿欠薪企业办理信用修复,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。

加强平台建设,建立公务员等重点人群信用记录核查系统,整合核查领域,拓展核查范围,在公务员调任录用、代表委员选举、评先选优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实现“应查尽查”,显著提升信用核查工作质效,近年来,为全省1080余家单位查询48.4万人次。下一步,我省将深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,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,大力弘扬诚信文化,全力打造“信用辽宁”升级版。